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推出环评领域三个重要文件——《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2020年本,试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项目环评调度工作方案(试行)》,放宽审批门槛,扎实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助力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豁免名录》以正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安徽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这些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建设单位无需编制环评文件,也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据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二十二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为了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对于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内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于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
根据《*项目环评调度工作方案(试行)》,*项目涉及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工业生产等,工程建设内容复杂,安徽省计划对*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限压缩*法定时限的一半。将*项目按开工时间划分为拟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调度。*关注年度拟开工项目,每月5日前调度上月*项目环评工作进展;持续关注年度储备项目,每年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各调度一次年度储备项目环评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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