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抚州市某石场石材开采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调阅环评、验收等资料发现:该企业共有两条生产线并且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然而,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却发现只有一条生产线投入使用,另一条生产线根本没有建设,也不用说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了。很明显,该企业环保验收涉嫌弄虚作假。 在事实面前,企业负责人只好老实交代:“我们确实只建设了一条生产线,在进行自主验收时,为了图方便和省钱,把还未建设的另一条生产线也写进了验收报告。我们当时jiu想,这样省得后面又要组织一次验收。”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此,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责令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