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这些政策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标准*要生效啦↓↓↓ 《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经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建筑垃圾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以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定在指定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永jiu基本农田等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经过三次审议,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