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过去长期“重利益、轻生态”,导致矿产资源开采失度,引发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系列危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留下了巨大的“生态包袱”。废弃矿山修复滞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 国首部专门规范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引 领和全 面推动美丽江西建设、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生态修复贯穿全程盛夏时节,站在高处放眼望去,只见此前陡峭的岩壁已被整理成阶梯状;山坳土地里试种的玉米绿意葱茏,长势喜人,在阳光的照射下迸发出勃勃生机……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在萍乡市湘东区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