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2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通过)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