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草案明确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对排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程序,要求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公开排放信息,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和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从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 排污许可,“十三五”期间,我国基本完成了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的建立,下一步的核心内容*是深化改革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2015年《“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排放许可制度覆盖目标,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20年以来,各地陆陆续续通报了“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