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这将对正在试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产生哪些影响,这些条文如何理解?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01民法典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民法典第1千二百三十四条、第1千二百三十五条分别规定了侵权人违反*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承担的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明确了*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的索赔权。 这一规定吸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公法性质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或者赔偿责任,是民法典的重大突破,体现了民法典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回应,也是民法典“绿色化”、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的成果。 但是,生态环境损害是对*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损害,具有很强的“公法”属性,应当属于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