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并对东部和中西部不同基础和条件的地区分类提出治理目标。日前,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制订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提出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总体要求,以及明确适用范围、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等。这些文件为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笔者近期对浙江、山东、广西、新疆、湖南等省(区、市)的调研发现,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在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有些地方还存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位不够清晰、排放要求不够合理、治理技术模式有待探索等问题。现对调研了解到的经验做法进行分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