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7月8日发布通告表示对《道路货物运输及战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3个部令进行了修改,其中和卡友们息息相关zui重要的*是: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将第四十六条中的“罚款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后的规定如下。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2.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3.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交通部宣)也*是说,如果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或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