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实施 环保政策、法规—— 01《地下水管理条例》 经9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11月9日公开发布。 各级政府做好水状况调查评价、勘探等工作,编制本级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并应服从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建立完善地下水储备制度,统筹做好地下水资源的调配、使用、保护整体工作。 02《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9月30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应当遵循防洪为主、保障供水、生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流域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03《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