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灯管、药品,这些日常用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它们完成“使命”后居然变成了“有害垃圾”。前端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后,这些被分出的“有害垃圾”又是如何被“处置”的呢?*上午,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第三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有害垃圾存放点,工作人员正在将成箱的“有害垃圾”运送到存放点里的“特定位置”。“这一车是刚收集的灯管,都是从居民那里收集然后单独分出来的。”济南市天桥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陈羽说,这次他们运送的灯管大概收集了三个月左右,单独用箱子包装后运送到存放点,经过称重后暂时存放。“灯管里面含有汞蒸气,属于重金属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不经过特殊处理*进行填埋或者焚烧,*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走进分类驿站发现,在这里封存的垃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