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活动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改、检察、公安、国土、水利等单位联勤联动,*打击超标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件。01 西安市灞桥区一废电池作坊利用暗管渗坑排污案 案情 1月3日,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灞桥区一处主要从事废电池收集和贮存的无名作坊正用塑料管向埋入地表的一个敞口塑料容器排放生产废水。 检测显示,废水中总铅浓度为2.98mg/L、总镉浓度为2.45mg/L、总汞浓度为7.69mg/L,超出《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di一类污染物zui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中pH值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