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经河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河北省已组建5个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决定于10月10日*11月10日进驻保定市、定州市和廊坊市,11月15日*12月15日进驻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邯郸市,开展省委省政府*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各督察组进驻期间,将*核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检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办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坚决反对